語文能力係一種受逆向歧視嘅能力
語文能力係一種受逆向歧視嘅能力。當你喺公共空間甚至半公共空間(例如Facebook)發表文章或者status,寫錯別字、冇用標點或者反文法錯誤嘅時候,會有人提醒你:喂,你寫錯別字,你冇用標點符號,你文法錯⋯⋯之類,但當你post啲嘢冇美感(相唔夠光,設計唔符合good design principles),咦,好有趣,又唔會有人提你。
當有人想提,又會諸多顧忌,覺得:呀,人地都係post啲嘢「唔夠靚」姐,有冇必要話人呢?
大家好似覺得,語文規則比起設計同美學規則更加值得學咁。
點解呢?
係咪因為⋯⋯因為大家覺得所謂的靚同唔靚係主觀,而啱同唔啱則是客觀嘅呢?
但事實上「靚同唔靚」同「啱同唔啱」條線喜好含糊;而且靚係主觀呢個觀念係值得商榷嘅。
例如有一樣嘢叫golden ratio(黃金比例),黃金比例經常喺被認為係靚嘅野上面出現,包括靚女靚仔塊面、古往今來唔同嘅藝術品等等。
又例如,喺音樂裏面有一啲intervals同note嘅combinations,彈奏出黎,我地唔知點解好自然會覺得好聽,呢啲combinations「好唔好聽」,somehow係好mathematical同好有規律嘅一件事。
又例如,喺攝影裏面,當一幅相嘅目的喺要inform,相一定要夠光,呢個requirement某程度上係客觀嘅,意思係絕大多數人都會認同嘅。
所以靚唔靚係咪主觀架呢?如果靚同唔靚某程度上都係客觀嘅,點解我地會咁唔重視美感教育?
語文規則同設計規則其實都係人為嘅規則,只不過,設計冇納入係正規教育系統裡面黎教,而語文就有。但係咁代表我地可以輕視設計呢?其實道德喺正規教育系統裡面都冇教,不過我地成日都會跟住人口水味,開口埋口講話:讀書唔叻唔緊要,最緊要做個好人。由此可見,我地逆向歧視語文能力,有意無意間展示一種對語文能力嘅重視,另一邊廂輕視設計同美學,其實某程度上係反映緊社會對美學同設計嘅唔重視。
我地經常會討論,點寫嘢先算啱文法,但我地卻少有討論點影一幅相為之靚。
呢樣嘢可唔可以改變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