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領事館為什麼不叫embassy,而是consulate?
今天,眾多市民將會響應號召,遊行至美國領事館,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(The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)。位於香港的美國領事館叫The U.S. Consulate General。一般我們講領事館時,有時候會說consulate(劍橋字典翻譯成領事館),有時候會說embassy(劍橋字典翻譯成大使館),未必仔細計較兩者的不同,雖然embassy和consulate兩者皆為外交代表機構(diplomatic mission),但其實兩個字眼是有相異之處的。
大家知道為什麼有些領事館叫consulate,而有些則叫embassy嗎?
原來,embassy的重要性往往比consulate要高,因為embassy往往是位於一個國家的首都的,例如加拿大美國的領事館位於加拿大安大略省(Ontario)的渥太華(Ottawa)。所以華盛頓,渥太華以致倫敦坐擁近200所 embassies。
而consulate則可說是一個迷你版的embassy,通常位於一個國家裡較大型的、遊客熱門前往的非首都城市。例如在德國,美國consulate在Frankfurt(法蘭克福),Hamburg(漢堡)和慕尼克(Munich)都能找到,在首都柏林的美國領事館卻叫embassy而非consulate。
順道再和大家分享一點讀音指示:consulate這個字不是讀成 /kɒnsjəleɪt/,而是 /kɒnsjələt/。不知是否我的錯覺,感覺/j/和/ə/這個組合走在一起不太常見。
參考連結:
https://www.thoughtco.com/embassy-and-consulate-overview-1435412